二十六歲男警今年初在灣仔警察總部女廁內涉嫌「胸襲」一名女盜竊疑犯,並涉以搜身為名要求對方脫掉內褲及坐在座廁上供他看私處,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被告原被控一項非禮罪,但控方加控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本案案件主管、有「美女督察」之稱的港島重案高級督察黃秀君以首名控方證人身份作供,辯方質疑警方為了誘使事主與警方合作頂證被告,主動安排事主所涉的盜竊罪以守行為方式處理,黃對此否認。

案件主管黃秀君昨首先出庭作供。

被告鄺浩雲否認全部控罪受審。

被告鄺浩雲一○年二月正式受訓完畢成為警員,事發時駐守灣仔警區第三隊。控方指,被告涉於今年一月十三日凌晨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東翼地下的女廁內,伸手入事主X的胸圍內摸其乳房,及在無合理辯解下,藉詞向X搜身調查,而要求X脫去外褲及內褲,再坐到座廁上讓被告可清楚及近距離看到X的私處。

官拒辯方申公開事主真名

辯方昨申請在審訊時公開X的真名,指X是三十多歲、具大學學歷、在內地任醫生的成年人,無特權獲法庭保護以對被告作出嚴重的匿名指控。惟控方強調本案乃涉及警務人員的嚴重風化案,X所受的壓力比一般風化案更大,而事主匿名並不影響審訊的公平公正,裁判官最終批准事主繼續以X作代號。

港島重案高級督察黃秀君昨接受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盤問時稱,警方於事發早上十時接獲X報案後,黃在當日下午正式奉命任案件主管,X傍晚到灣仔警署見黃及黃的上司、同袍等,席間黃向X強調警方會嚴正處理其投訴,但沒有向X表示她所涉的盜竊案將獲不提證供起訴。

對於辯方質疑警方主動安排X就盜竊案守行為屬不尋常,黃強調守行為的建議來自律政司,否認是警方主動安排X就盜竊案守行為,以作為X與警方合作的誘因。

據控辯同意的案情,被告在事發日凌晨十二時半曾進入警政大樓,四分鐘後離去,閉路電視顯示當時被告是與X一同出入。而X則於前一日因在超市高買被捕。

案件編號:ESCC 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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