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水灣「無證」英菲混血少女墮斃案,揭發其菲律賓籍母親涉嫌逾期居留逾二十年而被捕,她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提訊,控以一項逾期居留及一項虐兒罪,暫毋須答辯。控方雖反對保釋,但辯方律師向法庭動之以情,提出被告需外出處理大女的喪禮及照顧幼女等人道理由。裁判官蘇惠德最終批准她以現金及人事各十萬元保釋,案件則押後至六月四日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英籍丈夫,即怡和保險顧問高層Nick Cousins亦有到庭,並與被告手拖手離開法庭。

女被告Garcia Herminia P獲准保釋後,與丈夫Nick Cousins手拖手離開法庭。

被告Garcia Herminia P(五十三歲),報稱家庭主婦,控罪指她自一九九四年起至今逾期居留香港,另一罪則指她於二○○○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四月七日間,忽略照顧一名十四歲女童X。據辯方律師Christopher Morley指出,被告跟丈夫並非註冊夫婦;另外,兩人的幼女亦已返家繼續由家人照顧。

控方要求將案押後,以待警方核實被告的身份,亦要了解女童X的情況,同時要索取律政司意見。控方並指被告逾期居留多年,或會面對長時間監禁,亦擔心她會干擾警方調查,要求將她繼續收押。

安排兩女教育機構上學

辯方律師堅持替被告申請保釋,指被告一家本是快樂家庭,直至四月七日凌晨長女墮樓身亡「頓時變天」。辯方又稱,被告被指控沒有給女兒接受正規教育,但黃竹坑一間教育機構的信件可證明,被告的兩名女兒自○八年底開始在該處上學。辯方強調,失去長女已令被告一家無比悲痛,若她遭收押,在此艱難時刻她便不能與家人互相扶持,亦不能照顧心靈受創的幼女,更不可籌辦長女的喪禮;辯方又指被告在港生活二十年,家庭亦在港,根本沒有棄保潛逃的可能。

裁判官衡量被告潛逃的風險,亦考慮當中的人道理由後,准她以現金十萬元擔保,同時亦由她丈夫的朋友,即怡和保險顧問公共關係總監Michael J Wellsted以十萬元任人事擔保外出,期間她不准離港,並須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 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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