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店舖雜物阻街 食署懶執法
「馬路邊畀人用菜籃同手推車霸住晒,行人路又擺晒膠箱、膠筒,啲舖頭咁霸道,點解冇人執法?」居於旺角的林先生指,深圳街一帶店舖常霸佔馬路及行人路,以擺放籃子及手推車等雜物,令車輛無法停泊上、落客,並阻礙行人通過。林指有關情況已持續多年,促當局正視問題。
深圳街一帶馬路及行人路常被擺滿雜物,食環署強調如發現有人佔用公眾路段會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過去三個月該署接獲六宗相關投訴,並向違例阻塞公眾地方的店舖負責人提出十五宗檢控,及檢取兩批小販扔棄物品。
發言人強調,根據《簡易治罪條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發言人續稱,投訴所指的深圳街部分路段屬私人地方,如該署人員巡查時發現有人阻塞公眾路段,會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