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侍應去年六月二十日到尖沙咀發利大廈嫖妓,惟完事後發現身上僅得三十元,不足支付一千一百元肉金,遂向三十九歲鳳姐訛稱只有兩張一千元紙幣,要求找贖,趁機用雙手捏鳳姐頸部,並用膠袋掩其臉;鳳姐最終暈倒。侍應離開前更偷去一件恤衫遮掩臉部傷痕,警方事後根據閉路電視及八達通紀錄拘捕侍應。

官:大力啲分分鐘係謀殺

二十三歲被告王智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襲擊和盜竊罪,還押至本月二十三日,等候法庭索閱精神等報告後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曾報讀澳洲大學的遙距課程,但因母親患子宮癌而放棄學業,投身社會工作。期間,被告結識女友,惟對方不斷苛索金錢,被告要把整份薪金給予她還債,被告因此飽受壓力,患上抑鬱症。辯方續指被告無意傷害事主,亦曾用手放在事主鼻孔測試對方仍有呼吸後才離開。但法官斥責「如果大力啲,就唔係區域法院審,分分鐘係謀殺或誤殺」,又質疑被告測試是「想知佢死咗未,無呼吸就唔走咩?」

案件編號:DCCC 10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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