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中五男生貪玩整蠱前座女同學,在對方座位上用手「棟起」一支鉛筆,女同學一時不察坐下,鉛筆不偏不倚插進其陰道,導致陰道壁裂傷,頓時血染內褲。男生則玩出禍,為此惹上官非,被警方控以一項傷人罪。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控罪,並遭裁判官阮偉明訓斥:「你明顯玩到過咗火位,都無諗過自己嘅行為對人會造成咩嘢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及認罪,最終准他保釋至本月二十二日,等候感化官報告始判刑。

被告李佳鑫玩出禍,導致女同學下體受傷。

李母昨離庭時不滿被追訪拍攝,曾搶去一名記者(右)的手機,驚動警員到場調解。

母搶記者手機圖刪相片

被告李佳鑫,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深水埗海麗街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一班房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姓趙女同學。被告昨由母親陪同到庭應訊,離開時遇到傳媒追訪和拍攝,他一時不知所措只懂傻笑,惟其母則情緒激動,更一度搶去一名記者的手機說要刪除相片;被告本欲出手制止母親,反遭她當街指罵:「一日都係你,搞啲咁嘅嘢!」被告之後無奈自行離開。

案情指事發當日上午十時許,被告在班房內,在坐他前面的女事主之椅上,用手豎起一支約十二厘米長的中華牌鉛筆,女事主當時沒有察覺便坐下,半支鉛筆剛巧插入她的陰道。事件被其他同學目睹,並指證被告的劣行,校方報警將女事主送院治理。醫生檢查後發現女事主的陰道壁遭鉛筆弄致裂傷。被告事後被捕,在警誡下表示因一時貪玩才犯案。

因法庭要先替被告索取報告,辯方律師昨暫未替被告求情,庭上亦沒有透露女事主現時的康復情況。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的職員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因學校假期關係,暫時聯絡不到校長,未能對事件作出回應。

案件編號:KTCC 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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