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被指是流浪動物的地獄,反觀德國則是「動物天堂」。該國把保護動物的規例寫進憲法,從小教育孩子愛護動物的重要性,嚴格監控寵物買賣,並嚴懲惡意遺棄及虐待動物的飼主,有本港動物組織人士認為值得倣效。

「我們有《動物保護法》,流浪動物在德國很罕見,大部分都會被送到庇護所,等待有心人領養。」德國駐港領事區秩華(Andreas Otto)表示,德國政府十分重視動物福利,所有飼主須遵從法例規定,例如動物被拴以鐵鏈或關在溫度太低的房間,均屬犯法。該法例對於寵物休息、活動空間等均有嚴格規範。

非牟利獸醫協會主席麥志豪認為,歐洲國家普遍有濃厚的愛護動物文化,本港不但在動物政策方面不如德國,甚至連第一步也未踏出,「政府冇願景,香港有排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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