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仔添喜大廈已故大業主葉海波的八旬遺孀胡少芬,先後與兩名較她年輕三十載的男子發生忘年戀。她自去年入稟向其中一名男友陳堅強追討數個物業業權後,與她相關的官司「絡繹不絕」。胡事後自行撤銷對男友的訟訴,反指是遭律師及女兒等誤導;曾替她處理業權轉讓的律師行遂控告胡誹謗,並大爆她遭「掏古井」,被兩男友騙去身家約二千萬元。胡的女兒及外孫亦加入訴訟戰,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裁定,胡的指控失實及無根據,並要求頒令禁止胡再發布該些指控,並要求賠償。

兩名原告依次是葉玉枝(胡少芬女兒)及鍾樂謙(胡的外孫),被告胡少芬(八十二歲)。原告指,胡早於去年二月決定收回已分給陳的業權,又擬將陳的業權轉名給鍾樂謙,並曾簽署及給予葉玉枝中文授權書,擬追回分予另一男友人謝俊明的物業,但事件受傳媒廣泛報道後,陳向胡「撒嬌」,成功游說胡撤銷該訴訟,胡之後聲稱是被葉誤導,才簽署法律文件向陳展開訴訟。原告一方指胡的上述指控,令兩名原告聲譽嚴重受損,因此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68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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