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着社會不斷有新樓宇落成,物業管理的角色更見重要。民政事務局《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去年底已通過二讀,等候立法會三讀,草案包括建立物業管理發牌制度,保障物業管理從業員的資歷達到一定水平。房屋經理學會會長葉志明期望,草案得以今年內獲得立法會通過,亦正爭取立法會議員支持。

房屋經理學會昨介紹該行業發展。左二為會長葉志明。

葉志明又說,目前業界服務質素參差,從業員若欠缺正式培訓或相關法律知識,或會買漏物業保險而損害業主權益,故有必要提高物業管理的專業性,從業者須具備工作經驗、學歷及專業資格三方面的認受。

每年需300人入行

垃圾徵費及舊樓維修等政策皆涉及物業管理知識,學會將與大專院校商討舉辦更多認可課程,吸納新血入行。學會前會長袁翠儀指出,該行業面對人手短缺,估計每間物業管理公司流失率達百分之五至十,每年最少要有二百至三百人入行。

《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的公眾諮詢上月結束,諮詢建議把法團會議的法定出席人數由百分之十增至百分之二十,通過決議的投票百分比,則由五成提高至七成半,減少業主在大維修事項的糾紛。惟葉志明稱,有關建議無助杜絕圍標,反而令大維修會議議而不決,增加流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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