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案三名被告被指與黃坤串謀詐騙,控方昨宣讀開案陳詞時,先向陪審團逐條解釋七項控罪的詳情,之後隨即表示,控罪中提到的黃坤,並不在法庭內,因黃不是本案被告。主控官強調,陪審團毋須理會黃為何不在,亦不要猜度黃不在的原因。然而,據控方所提指控,黃坤在案中卻扮演着重要角色,其餘三人扮演的角色,都是圍繞着黃坤而來。

黃坤

三名被告中,首被告劉夢熊與黃坤認識多年,劉於○九年十一月,有份陪同黃坤前往猶他州,視察購入的油田氣田。黃坤與賣方簽諒解備忘錄後,劉夢熊更加入「東方明珠」任副主席,在翌年一月的公司會議上,與黃共同提出收購油田氣田之事。控方指劉明知油田氣田是黃實質持有,卻與黃串謀隱瞞,違反聯交所規則及股東之利益;之後「東方明珠」在公告稱,劉自己斥資三千萬元購入所謂「獨立賣方」的一成半油田權益,劉更因此獲「東方明珠」發行近一億七千萬股股權。

預先低價購入油田氣田

至於次被告翼小紅,更是整宗交易關鍵。控方指翼是黃坤的秘密代理人,黃坤透過海外公司,私下預先低價購入油田氣田,表面上是與翼合作,翼所佔股份更比黃多,但控方指,翼在接受「東方明珠」巨額現金及股份後,最後還是將有關利益暗中轉回黃坤。不過,主控官昨並無詳述分配利益的詳情。至於第三被告葉瑞娟,就身為東方明珠的副財務總監及行政經理,卻協助黃坤成立海外公司,暗中買下油田氣田;她事後獲三百萬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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