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中共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強調,二○一四年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議」的政改框架,是為普選「奠定了憲制基礎」,形容政改工作是「硬任務」。另外,全國人大法工委主任喬曉陽,以及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都一致強調,「八三一決議」並沒有修改以及妥協的空間。其後,張德江更要挾政改「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早有前政協指出,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議」,並不符二○○七年人大常委會決議的政改「五部曲」程序。然而,為甚麼北京仍然要「擇惡固執」呢?文革時,林彪曾經說過:「對毛主席指示,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在執行中加深理解。」今天仍是中共行事的「潛規則」,仍然不脫這種「諂毛」話語的精神;針對香港政改問題,「八三一決議」便是要港人接受「不理解的也要執行」之既成事實,從而把政治意志強加於港人之上!

雖然到了三月十八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表《法治藍皮書》,表示人大常委會理論上有權撤回「八三一決議」,但前提必須是中共中央領導層認為決議「不適當」。語氣表面上看似有所軟化,但主動權仍然掌握在中共之手。

故此,《法治藍皮書》連同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三月十五日中國「全國人大會議」閉幕記者會上,針對香港政改貌似溫和的言論,相信同屬公關手腕。「八三一決議」貫徹中共政治意志,恐怕才是中共在政改博弈的真正底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