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處合約男文員利用工作之便,去年七月在其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的辦公室內,連續兩天登入入境處的電腦系統,查看他十二名朋友或同事的生日日期。上司得知事件向文員查問,對方直認不諱後,事件報警,最終在去年十月被捕。聲稱好奇而惹上官非的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十二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至四月十五日判刑。

被告黃奕恒辯稱「一時八卦」犯案,事後已主動離職。

查看朋友出生日期

被告黃奕恒,四十歲。辯方求情指,被告只因「一時八卦」,想知友人出生日期才犯案,案發後已主動離職。惟裁判官指出生日期也屬他人私隱,即使是被告的朋友,也未必同意讓被告查看生日,斥責行為是濫用職權,先索取其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入境處發言人不評論該案,但指為確保入境處人員遵守法例規定,該處不時發出內部指引,提醒人員時刻保持警惕,確保個人資料不會在未獲准許情况下使用。該處亦為新入職及在職員工提供適當訓練課程,加深員工對保障資料原則的認識。此外,該處電腦系統均設有監察機制,以確保任何未經授權人士不能隨便使用;而職員在使用系統時,電腦亦會留有紀錄,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情況,會依法追究。

案件編號:ESCC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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