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司機有責任監管貨運及監督裝貨,一旦被搜出違禁品,司機隨時要承擔法律責任。貨運業界人士直斥做法對守法司機極不公道,業界多年來一直爭取修例不果,不單令司機蒙冤,更令有意入行的人士卻步,使行內人手不足的情況雪上加霜。

攞單開箱檢查可抗辯

「一個四十呎櫃,可能要用三、四個鐘頭裝貨,司機都要食飯去廁所休息吓,冇可能每一刻都睇住,走私分子可能趁機裝違禁品上去,又唔會同個司機講,但被人發現就係個司機被人告,仲有可能坐監。」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指,司機一旦被捕便被假定有罪,要司機證明自己清白,「係貨主報關唔老實,點解要司機承擔責任?」他憶述曾經有司機因誤送違禁品被判入獄六個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現時沒有一條明確法例規定貨運司機有責任知道所運何物,但多條有關堵塞偷運違禁品的條例就列明,司機可就被定的罪行而有法定的抗辯理由,包括司機已運用最高努力去檢查及詢問清楚貨品種類,「司機如果有問清楚、攞單,或者直接開箱檢查,被人拉都可以做抗辯理由,唔可以話自己唔知就可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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