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界及教師團體普遍贊成公開註冊教師名單,但教協建議,披露的資料應僅限於老師「是否註冊教師」。另有教育界人士直言,現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存有漏洞,犯罪教師有機會於犯罪後而被判罪前取得「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表清白,令學校有機會誤聘犯罪教師,期望教育局公開教師註冊資料讓學校查核。

香港家長聯會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拒公開教師註冊資料,涉行政失當。(資料圖片)

判罪前先申良民證

身兼教育評議會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公理高中書院校長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主席鄒秉恩稱,現時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有漏洞,「有老師犯罪後,在未上庭進行審訊前,即向學校辭職並向警方申請良民證(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再去另一間學校申請教席,而聘用佢的學校實在好難發現佢有犯罪紀錄。」他指校方須得到應徵者同意,才可索取相關資料,而教育局分區官員亦不獲授權向學校披露教師註冊情況,令學校招聘教師時存在不少隱憂。

教協總幹事兼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原則上贊成公開註冊教師名單,但過程需在公眾合理知情權與保障教師私隱權兩方面取得平衡,故建議所披露的只限於查核有關老師「是否註冊教師」,其他非必要的資料則不應被公開。

據資料顯示,○六年至去年初,本港共發生一百零三宗教師牽涉風化罪行的案件,當中四十六宗的涉案教師被定罪,其餘為證據不足、投訴人撤回投訴,以及尚未定罪等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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