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沒有死刑,否則大角咀肢解父母案的主角死九次都不足以抵償自己作的孽。一個正常人活了二十多年一事無成,不怪責自己,反將所有責任推給父母,更將父母殘殺分屍,簡直喪心病狂、禽獸不如。父母將子女撫養至成年,基本責任已了,正常人就算不回饋父母,最低限度都會顧好自己三餐,絕無可能將讀書、工作、溝女失敗全數歸咎父母。更何況,案中慘死的周氏夫婦,橫看豎看都沒有對不起兒子的地方:出錢讓他習琴、供他到外國升學,甚至連樓都買了給他。做父母做到這個分上,多少人恨也恨不來,偏偏案中主角不懂珍惜,動了殺機還付諸實行,讓這種人渣活在世上多一天,也不過是嘥米飯而已。

由此想到,時下不少年輕人被視為廢青,原因不是他們讀書不成,更不是買不起樓,而是沒有責任心。自己人生自己負責,許多人卻是自己人生父母負責,自己有錯當成父母的錯、社會的錯,思想愈來愈乖張,行為愈來愈偏激,甚麼事情也看不順眼,又不肯捱苦上進,這樣做人不失敗才怪。

以前做記者,訪問過許多所謂的成功人士,發現他們大部分都有一共通點:自身條件不一定比人優秀,頭腦不一定比人聰明,只是肯比人行多一步、出多分力而已。別人做得到,自己做不到,證明的是自己不夠努力,而不是沒有一個讓自己成功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