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兒人團出沒注意!幾近是童年必玩的集體遊戲捉兒人(音:捉依因,即捉迷藏),相信都是大家心裏的集體回憶,近日一班年屆十六至二十多歲的「大細路」,童心未泯,頻頻在網上組團到公眾地方,瘋狂你追我逐,重拾昔日樂趣。他們早前單在一個月內,已先後兩次出動,專揀康文署轄下的公園和兒童遊樂場作遊戲場地,大玩特玩。惟他們喪跑、橫衝直撞,完全忽視自己和他人安全,曾玩到跌倒受傷,甚至撞到其他在場的兒童,即使有家長和保安勸止,都一於少理。有法律界人士直言,有關活動若闖入私人地方或對公眾造成滋擾,隨時觸犯法例,樂極生悲。

多名參與捉兒人團的「大細路」在遊樂場內高速跑動,令在場家長為之側目。

捉兒人玩家橫衝直撞,惹起在場家長(下方)不滿,雙方一度對罵。

一月的活動後縱受非議,捉兒人玩家仍興致未減,再相約在坪石公園大玩特玩。

一名捉兒人玩家在奔跑期間,一度仆倒地上受傷。

部分捉兒人玩家爬上較高的石牆上,完全不顧自身安全。

「有冇人想出嚟玩捉兒人?」一名二十多歲的網民,一月在討論區廣邀其他人一起緬懷過去,重拾兒時跑跑跳跳的樂趣。有關留言旋即引起熱議,他們更在手機開設群組,先後相約兩次到公眾地方大玩捉兒人,期間有網友擔心被人投訴,主辦人教路說:「屆時為了不被警方懷疑(逗),我們會帶紅絲帶以作相認,並自稱愛護香港少年力量的內部聯誼聚會(備用之策,可以不理)。

參加者懶理投訴

這個捉兒人團在一月底首次出動,他們選址在沙田公園,記者現場目擊所見,當日共有八人參加,其中六人先相約在港鐵站,再到沙田公園南園兒童遊樂場與其餘兩人會合。他們傾談遊戲規則後,隨即開始遊戲。「跑呀!」他們一邊叫,一邊急速跳跑,又爬上石堆、石牆。當天是星期日,公園內有多名家長帶同兒童玩耍,令本身空間已頗狹小的遊樂場更加擠迫。捉兒人團高速奔跑,甚為危險,有人更玩到跌倒受傷,甚至撞到其他兒童,令家長為之側目。

「你哋知唔知咁樣對其他小朋友好危險!」一名家長見狀,即時直斥其非,指他們或會令兒童受傷。惟玩家未有理會,其中一名女玩家更一度與該家長對罵。由於捉兒人團懶理投訴,該名家長遂致電場地保安求助。未幾,保安員到場,惟只勸喻他們不要「亂咁跑」就離去。有家長為免子女被波及,稍後亦離開遊樂場。

首次活動雖受到家長非議,但捉兒人團興致未減,二月初又「出團」,相約九龍灣坪石公園的兒童遊樂場再大玩特玩。今次有七人參與,地方較上次大,眾人更加肆無忌憚在場奔跑,惟場面更形驚險。那裏有鞦韆和山坡等設施,參與捉兒人的人竟肆意穿插在搖晃中的鞦韆之間高速追逐,隨時撞及正在盪鞦韆的小童;他們又胡亂爬上山坡,完全不顧及自身安全,有人更幾乎撞到一名長者。其實,該處現場已貼出「場地專為二至五歲兒童而設」的告示牌,惟捉兒人團繼續懶理,而現場縱不時有保安巡邏,竟亦未有勸止。

康文署無動於衷

對於該批「大細路」四出大玩捉兒人,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言,成年人緬懷過去玩集體遊戲無可厚非,但要視乎在甚麼地方及會否造成滋擾,「細路仔玩得可能無傷大雅,但大人玩就可能造成滋擾。」他解釋,兒童玩遊戲闖入私人地方,或因少不更事而被諒解,惟成年人則可能被控擅闖他人地方。即使他們在公眾地方例如遊樂場玩耍,若活動性質對他人造成滋擾,亦有機會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雖然捉兒人團令家長極之不滿,惟管轄場地的康文署似乎仍無動於衷,康文署發言人指出,轄下公園及遊樂場受《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其相關附屬法例所規管。一般而言,市民可以在公園內進行各式各樣的休閒和娛樂活動。若活動影響及妨礙其他使用者,場地職員會向有關人士作出勸喻或向違規人士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惟過去四年,並無相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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