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院暫委法官司徒冕去年處理一宗藏毒案男被告的保釋申請時,指主審該案的東區法院裁判官黃汝榮無理收押被告,更狠批黃的做法是「明目張膽濫權」,令司法機構蒙羞,司徒冕最後罕有地代表司法機構向被告道歉及准他以五百元現金保釋。惟被告獲准保釋後潛逃,無依時到庭受審,被通緝多時後,上月才落網,他昨在東區法院承認管有適合用作吸毒器具及藏毒兩罪,被判入戒毒所。

被告梁家傑被判入戒毒所。(資料圖片)

報稱裝修工人的三十四歲被告梁家傑,被控去年四月三十日在中環五號碼頭外管有一個有開孔膠蓋的玻璃容器、一支膠管及一支玻璃管,可組裝成吸毒器具,另亦在同日同地管有零點五五克的冰毒。法庭昨日引述報告指被告曾有多次毒品案底,於被捕前兩天還在吸毒,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戒毒所進行強制戒毒。

案件編號:ESCC 21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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