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角咀維多利亞(君滙港)幼稚園女校長涉收受女家長的名牌禮物,又涉教唆三名老師收禮,校長與家長事後同被控。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續審,家長即案中次被告汪穎(三十九歲)昨出庭作供,她表示十五歲時隨母由重慶來港定居,曾當化妝品銷售員,二十一歲時與富商A先生拍拖,○八年誕下兒子X,對方雖有家室,但向她提供生活費。兒子因小肌肉出現問題,在幼稚園讀書後,她因此與校長溝通頻密而成為好友。次被告又指,她是名店Chanel的尊貴顧客,故曾提出為校長買手袋;其後在農曆年間,則送贈涉案的Bally圍巾予校長作為朋友間的新年禮物,否認此舉是投桃報李。案件押後至三月十三日作結案陳詞。

次被告汪穎供稱,兒子是她與已有家室的富商所生。

案件編號:KCCC 36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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