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發炮:貪曾案愈拖愈邪惡。理據是,此案拖延令證據質素降低,有機會因調查延誤而引起偏見,一旦定罪的人予以減刑,公眾害怕有邪惡的東西在發生;此案拖得愈久,顯示廉政公署會掉進「延誤文化」。凡此種種,都會大大損害香江法治和公眾對公義的信心。

貪曾案之調查和處理已拖逾三年,打破香江反貪史上調查此類案件的紀錄,說明涉及前特首曾蔭權,香江廉署和司法系統「做嘢」就會出現「特殊情況」。人們有理由質疑香江廉署和司法系統是否在「達官貴人」面前真的能夠秉公辦事?真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香江法治、社會公義在貪曾案面前就會受到削弱?這絕對是嚴重事態。

對於這樣嚴重的事態,有關方面從來沒有一個合理說法,對公眾和輿情的不斷質疑總是滿口官腔,甚至以所謂「不評論個別案件」為託辭。問題是,這個所謂「個別案件」已經嚴重影響和損害了人們對香江法治的信心、對社會公義的信心,有關方面難道不應該給出一個釋疑的說法嗎?

一個月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在立法會上表示,廉政公署已經完成此案調查,目前由律政司考慮是否檢控和處理。被議員追問時間多久時,楊家雄說:「很快。」如今這個「很快」很快就過去了一個月。公眾不明白楊專員的「很快」是個甚麼概念?是多久?他的前任薛偉成一年半前被追問此案調查何時有結果時,也說「很快」,難道「很快」的概念最短一年半就是他們的標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