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除了在大型基建工程的環節,避重就輕,欺瞞公眾之外,他的所謂紓困措施,實則只是「左手派糖,右手打荷包」的煙幕。在預算案「公共財政─保障收入」部分,曾俊華一再重彈稅基狹窄的老調,以及為各政府部門按「收回成本」及「用者自付」原則作藉口,檢討過千項的政府收費,並稱在適當時候,再度審視開徵商品及服務稅。

二月二十五日,政府透過消息人士放風,指出需檢討的政府收費,多達二千二百項,當中包括水費、文康、食環與衞生收費,以及婚姻註冊費等,全都因現時收費水平低於成本,故需分批及分階段加價,惟升幅不詳。翌日曾俊華出席立法會財委會預算案簡報會,被議員狠批時,僅以「人肉錄音機」的口脗,重複預算案中所列舉的理由,而拒絕承認政府背棄服務市民的過失,只是重申其新自由主義教條。

俗稱「銷售稅」的商品及服務稅,曾於二○○六年「貪曾」時代早期,由時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提出,因社會上下齊聲反對而作罷。該項稅收是「累退稅」,即隨納稅人收入和財富增加,而實際稅率逐步遞減之稅制,實為剝削基層的惡劣制度。二○一四年,曾俊華公布預算案之後,在出席電台「烽煙」節目時,曾有市民建議政府開徵銷售稅,但他回應已經有研究指該項徵稅不適合香港。

現在,香港的財政盈餘足夠政府兩年開支,曾俊華竟打倒昨日的我,守財與貪財心態,真是一個錢幣的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