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淺水灣南灣道嘉麟閣一個單位於五年前發生嚴重火災,單位業主指是一部由豐澤購入的抽濕機過熱引致火災,負責賠償的保險公司其後以業主的名義興訟,控告抽濕機的零售商及供應商疏忽及違約提供缺陷產品,提出索償。法官昨指被告無回收有問題型號抽濕機,判原告勝訴,估計原告可獲逾一百萬元賠償。

原告高保德洋行有限公司,是失火單位業主,案發時把單位交給一名股東兼董事作住所。原告於○八年在合和中心的豐澤電器購買四部「好運達」牌抽濕機供該單位使用。一○年二月十日,其中一部抽濕機因故障引致過熱並損壞喉管,令高壓電種噴出及起火,終令整個單位嚴重損壞。原告其後興訟向經營豐澤電器的A. S. Watson Group (HK)Limited及「好運達」抽濕機供應商賽博亞洲有限公司索償一百七十多萬元。

案件編號:HCA 20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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