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腦程式男設計員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在沙田馬場男廁內,涉嫌用攝錄筆偷拍一名穿制服執勤男警如廁,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

被告李子和應訊後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李子和(三十八歲)仍毋須答辯,控方指警方在被告寓所檢獲一些電子儀器,發現其他偷拍片段,現已確認當中十名事主的身份,部分亦任職警員,而片段顯示拍攝日期為二○三○年以後的「未來年份」,故要繼續調查以確認偷拍日期。法庭遂將案押後至三月二十四日再訊,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STCC 3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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