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元寶的油角、寓意笑口常開的笑口棗等傳統油器一直為新春熱門應節食品,近日便有麵包店擬趁新春「大發新年財」,竟於熙來攘往的路邊即場炮製各式油器,滾油或有機會灼傷路過行人,而油煙亦被指令途人感到不適。有居民指情況已持續多年,惟食環署接獲轉介後才急急檢控「補鑊」,環保署更查無所獲。立法會議員要求執法部門巡查與宣傳雙管齊下,早日糾正違規亂象。

涉事店舖在近行人路旁放置油鍋,滾油或會引致途人受傷。

有街坊直指麵包店儼如設立「開放式廚房」,抽油煙機更直接將油煙排放到行人路。

「佢喺門口炸嘢,條街本身近住街市,挨年近晚已經好多人嚟買嘢,舖頭入面又迫,炸嘢嗰陣啲油仲係咁彈出嚟,我都試過中招!」家住灣仔的李先生指出,灣仔道有麵包店每逢歲晚即設置油鍋,以「開放式廚房」方式即場製作油器出售,吸引不少途人選購,導致店內店外皆十分擠擁,加上涉事店舖位處街市,無論店內、外皆熙來攘往,擔心煮食時高溫滾油或有機會濺中途人。李又指有關情況已持續多年,但一直未見部門執法,「我搬咗嚟幾年,由牛年見到羊年,年年都係咁!」

大量濃煙 居民厭惡

無獨有偶,同為灣仔居民的張太亦稱,該店製作油器時產生大量濃煙,每次途經皆感不適,更因行人路狹窄而避無可避,經常被迫繞道而行,「當正嗰度係廚房,裝成兩部抽氣扇抽晒啲油煙出去行人路,我本身有鼻敏感,要特登行出馬路或者對面街去避佢!」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證實,接獲轉介後派員巡查涉事店舖,期間發現持牌人未獲准許下擅自更改批准圖則所示用途,在近門口處放置電炸爐以油炸食物,已根據《食物業規例》作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一萬元、監禁三個月及就每日經營另行罰款港幣三百元。

環保署發言人則指,過去一年並未接獲有關涉事店舖的投訴,接獲轉介後亦有派員巡查,惟期間並無發現。

「我都明白年近歲晚好多舖頭都會想增加營業額賺多啲,但係萬一啲器具品質或啲油控制得唔好,啲滾油就有可能整到人,食環署好應該正視問題,睇吓市面仲有冇同樣情況!」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何俊賢指出,食環署具有執法責任,對事件責無旁貸,認為日後需多作巡查。

何又建議當局加強宣傳,以避免同樣問題再度困擾市民,「有啲舖頭會以為自己攞咗牌就點做都得,唔知咁做都係犯法,食環署應該喺過年前嘅一、兩個月就講明,等佢哋明白有咩法律責任要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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