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90後港女透過手機程式交友結識一名同齡男髮型師,兩人拍拖約兩星期後,髮型師便疑聲稱要錢開髮廊分店,除「氹」女友代他向財務公司借錢外,更涉嫌與另一名中間人安排女友與內地漢「假結婚」圖利。女友在「婚後」要求髮型師償還財務公司的借款不果,始察覺被騙「假結婚」,遂報警求助。涉案髮型師及中間人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開審。

女事主黃韻瑜

首被告徐朗臣

次被告洪春天

稱急開第三間分店

疑受騙女事主黃韻瑜(二十四歲)昨出庭作供,黃於案發時在室內設計公司任職繪圖員,與任職髮型師的首被告徐朗臣(二十四歲)於一三年七月初開始拍拖。至七月中,徐稱急於開設第三間髮廊,想借黃的名義去向財務公司代為借錢。徐又提議黃做「假結婚」,哄她「唔犯法、唔留案底,只可惜犧牲咗妳兩年自由,兩年內唔可以同人結婚。」徐又向黃強調:「我會一直陪住妳,唔使擔心。」黃最終心軟答允。

同年七月二十五日,黃從財務公司借得八萬元交予徐。其後黃按次被告洪春天(五十多歲)之指示,去領取辦理「假結婚」所需文件,至八月二十一日,黃隨兩名被告到廈門,跟一名姓楊的內地男子辦理結婚手續,事成後楊向兩被告支付了「一疊銀紙」。黃返港後向徐追債遭拒,黃懷疑受騙,上網翻查資料,始知道「假結婚」屬犯法,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STCC 34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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