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來臨不少市民會買新鞋過年,新款波鞋更是潮人心頭好,但一不小心光顧「無名」波鞋店隨時被騙。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無名」波鞋店的投訴按年急增六倍,指控這些波鞋舖慣常用三招欺騙伎倆,包括開出「白頭單」、聲稱缺貨氹客人落訂,以及搬舖走數。有受害人在「無名」店付款後遲遲未能取貨,後來該舖結業,店員竟遷往隔籬舖繼續做生意,亦有人花三千元卻疑買到兩對假貨。消委會建議勿光顧「無名」商店,購物時應留意單據上的商戶資料,以免招致無謂損失。

消委會建議市民買波鞋,可去有招牌及有舖頭名稱的波鞋店購買。

坊間有不少波鞋店會於櫥窗陳列最潮新款及熱賣中的波鞋,以吸引年輕人眼球,但消委會揭露,原來部分集中於旺角及銅鑼灣商場,既無招牌又無名稱的「無名」波鞋店舖,其實存貨量很少,很多時候更聲稱尺碼不足或欠現貨要求顧客預訂。

去年98宗投訴

消委會於一三年及一四年分別接獲六十一宗及九十八宗涉及購買波鞋投訴,當中涉及「無名」波鞋店的個案激增,由前年的兩宗增至去年十四宗,大部分涉案店舖位於旺角及銅鑼灣商場,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笑稱,「旺角某個潮流商場」,又指這類商號慣常向顧客開出無店舖名、無聯絡方法的「白頭單」,增加追討難度;該類波鞋店又常稱缺貨,要求顧客付訂金,卻遲遲未能交貨;亦有波鞋店以短期租約形式經營,隨時搬遷走人。

王小姐去年四月在旺角某商場波鞋店,以八百五十元預訂一款波鞋,店員承諾三周內必定交貨,但直至五月中她仍未收貨,便按照單據致電店舖查詢,但發現電話號碼已經停止服務。王小姐於是到店舖對質,對方勸她補五十元差價訂購另一款波鞋,再承諾兩周內到貨,如是者一等再等,王小姐最後發現該店已結業,更發現該店店員竟遷往隔籬舖繼續做生意,損失無法追討。

波鞋疑非正貨

另一個案陳小姐去年在旺角某商場以近三千元現金購買兩對同款波鞋,店員向她發出無商號名稱及聯絡方法的「白頭單」。陳回家後懷疑波鞋非正貨,翌日帶同波鞋回店舖要求退款,但對方反要求她提出證據。她於是向消委會投訴,海關正跟進有關投訴。

黃鳳嫺續指,「無名」波鞋店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已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當中的不當地接受付款。她又指,售賣波鞋的店舖林林總總,保障做法是到較有信譽的商舖購物,如店方聲稱顧客欲購的款式尺碼無存貨,可考慮向其他店舖查詢及比較,免因倉卒交易而招致損失。部分信用卡設有拒付安排,如消費者以信用卡付款後,商號無法提供產品,可要求發卡公司代為向店方的商戶銀行討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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