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中原亦被控三十九項誤殺罪但獲判罪名不成立的周志偉,獲超過一百二十人為他撰寫求情信,包括意外時與妻子及子女均在船上的李先生,李在信中表明並不認識周,但盛讚周在意外後盡責安撫乘客,並盡量減少傷亡,望法官輕判。其餘百多封信大多為港燈員工自發撰寫,其中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就盛讚周服務港燈三十多年來均盡責,工作能力亦遠超上司預期。

代表周志偉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向法庭指,周深受事件影響,除患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亦變得沉默寡言,意外亦令他弄斷膊頭及手臂,全身約有一成殘廢,他事後已不敢坐小輪,且每到晚上八時,腦海均會重溫事件。麥高義續指,周於事發時已盡其本分,除協助安撫乘客且脫下自已的救生衣交給乘客,亦有參與救人,成功救出兩名女士及一名小孩,他亦是最後一人離開「南丫IV」。港燈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上訴與否則視乎周與家人及律師商討後由他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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