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角咀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女校長李凌秀,涉收女家長汪穎的名牌禮物,又疑教唆三名老師收禮案,李昨在九龍城法院繼續自辯。李指汪曾送她名牌圍巾和外套,她推卻不果收下,但事後有買韓國手信、圖書和文具等回禮,亦認為汪出於好意才送禮。

首被告李凌秀(四十四歲)說,她與次被告汪穎(三十九歲)是朋友,但沒有優待其子X。汪曾送贈Chanel手袋給李,李退回手袋但汪不願意收,直至李說「唔攞返朋友都做唔到。」汪才收回。李指汪於一二至一三年間曾送贈Bally圍巾和Moiselle外套,李拒收不果,但亦有回禮給汪及X。李認為汪是以朋友身份送贈,並沒有索取回報。

案件編號:KCCC 36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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