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救護車在三年前深夜時駛分經西九龍走廊時,與一輛小巴相撞,小巴司機因車禍而受傷,他昨日入稟高院,向救護車司機和消防處處長索償。原告吳浩銘(譯音),被告依次是司機梁坤合(譯音)和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消防處處長。入稟狀指,首被告於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駕駛救護車經過西九龍走廊時疏忽,令原告受傷。由於首被告是次被告僱員,原告要求兩名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PI 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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