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一死三傷的醫學美容「毒血針」事故發生逾兩年,昨日終於有新進展,警方以誤殺罪名拘捕兩男一女,包括集團負責人和涉事醫生等,醫學美容的安全問題再次引起關注。事實上,美容業界亂象叢生,事故不斷,主要因為港府監管不力,漏洞百出,究竟何時才展開立法程序呢?

市民的無奈與焦急,從死者家屬的控訴中可見一斑。家屬批評警方調查進展緩慢,令他們感到無助與無奈,希望事件真相能夠早日水落石出,還死者一個公道。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則死撐,稱理解警方調查需時,衞生署稍後會提出醫療儀器註冊管制措施,涵蓋範圍包括激光儀器等,但強調科技日新月異,難以在法例上界定何謂「醫療程序」,又稱月前發出的指引已能清晰界定哪些屬於醫療程序云云。

這顯然是狡辯。毒血針奪命事故令監管不力的問題暴露無遺,當局事後急急補鑊,煞有介事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經過一年拖拉,去年才發出指引區分醫療與美容行為,建議將部分醫學美容程序納入法例規管。可惜,這份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指引無異於無牙老虎,結果還是只能靠業界自律。再說,醫學美容涉及的技術愈來愈複雜,而從業員又良莠不齊,濫竽充數,究竟多少人有能力判斷哪些療程應轉由醫生進行,實在是一大疑問,當局推出一份聊勝於無的指引便當成規管,根本就是拿市民生命健康開玩笑。

其實,正正因為醫學美容科技日新月異,不可能單靠業界自律來保障顧客,才更需要立法規管。以立法形式規管美容行業並非甚麼新鮮事物,外國例子比比皆是。美國早已立法規定涉及醫療程序的美容,須由專科醫生負責;新加坡多年前已經制訂相關名單,向公眾列出缺乏科學論證和具爭議的美容療程,提供服務的醫生須經註冊或具備相關資歷。反觀香港,立法一拖再拖,指引模棱兩可,當局到底顧慮甚麼呢?督導委員會報告建議為業界設立發牌制度,限制醫生只可在合規格及持牌的醫療中心做高風險手術,當局何時展開立法程序呢?

弗備難,難必至,由於當局規管歎慢板,以致美容事故從未停止過。近年來相關投訴不斷上升,除了這宗毒血針奪命事故,去年亦發生兩宗抽脂傷亡意外,一再暴露當局的監管漏洞。意外一次也嫌多,何況是一而再、再而三,到底還要賠上多少人命才能敲醒官僚麻木的神經?

說到底,美容事故遏之不絕,業界良莠不齊固然是原因之一,而當局敷衍塞責更是主要禍因。官僚從來不把市民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不僅監管醫學美容歎慢板,對近期爆發的流感高峰期亦是漫不經心,如果不是死亡人數不斷上升,引起公眾恐慌,輿論施壓,當局可能還是無動於衷。

綿綿不絕,必有亂結。醫學美容亂象由來已久,病情非淺,當局必須盡快加強監管,堵塞漏洞,否則,萬一再搞出人命,雖萬死亦不足以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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