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有點大而無當,但強哥教導,高空爆竊要在白天。「夜晚哪看到路?還沒爬進去已經摔死了!」且要在陽光燦爛的日子,因為下雨竹枝濕滑,視線不清也難以拆下單位窗花。「你要記住,爆竊不是隨性行動,每個步驟也是精準的計算。」

一個星期尋找目標單位,兩個星期觀察住客的上班時間表,三天時間把單位的窗花逐步拆下,拆下也別當即爬進去,再緩衝兩天,才挑選在下一個星期一爬進去。

阿龍不解:「為何要星期一?」強哥:「所有打工仔的星期一都是災難,沒人會留意到家裏異樣。」

確實行動期有三天,星期一到三。在這72小時裏,他會逐步把要偷的東西運出去,每天取一點。這跟阿龍想像的很不同,他總以為爆竊要速戰速決。

「單位被爆,外面的搭棚者畢竟是首當其衝被懷疑的。這只可以避免。最高的爆竊,是爆完人家還不知道缺了東西。」所以,行動結束後,強哥又會花三天將窗花鑲回去。「凡事總要小心,小心和小心。」

阿龍終究證明強哥是對的,跟着他那兩年裏,他們每換一個屋苑的每一單案,就沒有一遍是給人抓到甚麼發現的。直至強哥跟判頭吵而轉去另一家小公司,阿龍就再沒見過他,更沒跟着他爆竊了。從那天起,阿龍單獨行動。

他依從強哥傳授下來的竅門,凡事小心。很多時候,阿龍會用整個月時間去挑選一個目標單位。阿龍溜進去這些屬於別人的房子,他並沒有取任何的東西,而只是安靜的坐在他們的梳化上,看他們的藍光影碟,睡他們的床,在他們的馬桶上大便。阿龍很喜歡這種窺探別人生活的感覺,就像為他的乏味生活注射了一支強勁的嗎啡。

也就在這段日子裏,阿龍摸進了二十四樓,那個短髮女人的家。(待續)

Pizza

新進網絡小說寫手;喜歡看故事,喜歡講故事;著有懸疑長篇《那夜凌晨,我坐上了旺角開往大埔的紅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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