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貞報道】客運燃油附加費過去一年一再調減,竟成為個別無良旅行社斂財的機會!有旅行社前員工踢爆,由於學校於出發前數月已就遊學團進行招標,惟旅行社乘燃油附加費下跌,私吞有關差額,未退回給校方,學校卻被蒙在鼓裏,認為有關旅行社等同欺騙學生、家長及政府資助遊學團的公帑,實在不能容忍。

以民航處昨公布下月份客運燃油附加費為例,下月一日至二十八日的客運燃油附加費,短途航班最高為八十一元,長途航班最高為三百五十六元,減幅分別為五成七。若一間學校於去年九月為遊學團招標,當時的客運燃油附加費短途為一百九十元,長途為八百三十六元,如團隊於今年二月才出發,短途和長途燃油附加費便相差了一百零九元及四百八十元。

消息人士指出,過去燃油附加費上升,旅行社便會向學校追收差額,但燃油附加費下調,就「側側膊」不主動退回給學校,私吞多收的款項。以十二月燃油附加費下調五十元計,若該月有二十團,每團四十人,旅行社「淨賺」了四萬元。

可向航空公司查詢

本報向一名資深旅遊業界人士了解,他指學校要知道旅行社有否多收燃油附加費,可去信遊學團所乘搭的航空公司查詢,了解旅行社收取的燃油附加費;他又指旅行社收團後,一般只是向航空公司留機位,要到學校交齊學生名單才出機票,通常是出團前兩星期,故旅行社絕不可能以出團前數月去計算燃油附加費,學校可以循此線索查核旅行社有否多收款額。

民航處指,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費,須據機票發出日的月份所批准的水平徵收。旅客如發現旅行社代收的費用高於民航處的水平,應向航空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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