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屍「入土為安」,鬧市路中花槽變寵物墳。大角咀有養貓人士視寵物如「親人」,懷疑不忍將死去的愛貓隨便棄置,將貓遺體埋葬於路中花槽,並插上寫有「致愛肥GiGi之墓」的膠牌墓碑,至昨晨有康文署職員到場進行植物護養工作時,始揭發事件,翻開泥土掘出包着貓屍的布袋,隨即報警求助,警方正追查「死者」的主人。有街坊指,自上月底開始,每早都見到一名肥胖女子到場獻花及奠酒致祭,懷疑她便是貓主人。

花貓屍體以布袋包住,自路中花槽泥下被掘出。

花槽插上的膠牌「墓碑」,詳列花貓名字、出生及死亡日期等,下款為「愛你媽媽爸爸上」。

現場為界限街二號E對出路中花槽,昨晨九時許,康文署一名姓陳(三十八歲)職員,與外判工人到花槽進行植物護養工作,期間,發現泥土插有一個膠牌,寫上「致愛肥GiGi之墓」,並寫有出生及死亡日期、享年「十五歲」甚至籍貫「唐貓」等字句,膠牌下款為「愛你媽媽爸爸上」,旁邊放有少量鮮花及香燭等物品。陳感奇怪,挖開泥土驚見泥下埋有一個約半米乘半米大的米黃色布袋,內有不明物體,遂報警求助。

肥胖女子奠酒拜祭

警員到場調查,打開布袋發現內有一隻花貓屍體,疑有人將死去的寵物貓埋葬於花槽及拜祭,而「GiGi」相信為貓隻名字,案件無可疑,列「動物屍體發現」處理,食環署人員事後到場檢走貓屍。該個充作「墓碑」的膠牌寫着貓隻死於上月二十三日,疑主人於當日將其埋葬。

有街坊指,上月底開始,每早都見到一名疑為主人的肥胖女子,到來獻花奠酒拜祭,又邊吸煙邊「憑弔」一番。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將貓的屍體埋葬在花槽屬違法行為,任何市民不合適丟棄屍體,均觸犯《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而在花槽埋葬亦算是不合適丟棄的一種。食環署發言人指,任何人不得將任何屍體放置在任何街道或公眾地方,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外,該署已安排外判服務承辦商到場將貓屍放入膠袋,噴灑漂白粉,密封後檢走,再送往堆填區棄置。

善終服務需逾千元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本港處理寵物遺體一般有兩個做法,一是將遺體攜至食環署的垃圾收集站,再轉運往堆填區棄置。但大多數人都不忍心將寵物當垃圾丟棄,遂光顧私人經營的寵物善終服務,將寵物遺體火化,再取回骨灰供日後拜祭。惟此類服務的價格通常十分昂貴,火化一隻貓屍已要逾千元,一些無法負擔的市民,或會因此將寵物遺體帶至花槽或山上違法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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