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昨日未經任何公眾諮詢,便自行通過將每周三立法會大會的一般完會時間,由晚上十時提早為八時「收工」,但議員人工卻沒有相應調低。其實在回歸前的立法局及回歸初期的立法會,並無指定的完會時間,遇上議程多或議員太「長氣」,便須通宵達旦開會,到大約十年前才改為一般於晚上十時完會。而同期的議員人工,卻由回歸後的低位五萬四千元,三級跳至現今的逾九萬元,增幅高達六成八。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以往立法會大會一般在下午二時半開始,但無指定完會時間,立法會主席有時會在午夜十二時前暫停會議,於翌日下午二時半復會,遇上議程較多及有急切性時便會通宵開會,試過連續四日三夜、三日兩夜「直踩」。

10年增幅高達68%

○四年第三屆立法會,改為提早於早上十一時開會,若餘下議程難於午夜前完成,便在晚上十時左右休會,翌日下午二時半復會。○八年第四屆立法會,再改於翌日早上九時復會。佔中期間,立法會改於八時完會,在清場後再恢復十時完會。

議員工時不斷減,人工卻不斷加。回歸前的立法局,一般議員酬金為每月五萬七千三百三十元,其後發生亞洲金融風暴,香港出現通縮,議員月薪一度跌至○四年的五萬四千一百七十元低位。其後經濟好轉,議員月薪亦逐年按通脹上升,在○八年及一二年換屆時,更先後獲大幅加薪兩成及一成六,達到現時的九萬零七百七十元,十年間增幅高達六成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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