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十六項不誠實案底的男積犯,在一三年六月中獲尖沙咀金馬倫道一間找換店聘用,上班第二天趁同事往如廁的數分鐘內,偷走店內保險箱的港幣連外幣共三十二萬元,即時逃往澳門,潛逃一年多,期間將盜款用作賭博並「輸清光」,去年九月返港時被捕。無業被告伍忠南(三十三歲)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質疑他在見工時已打算偷竊,不接納他聲稱一時貪念的求情,最終將他判囚十八個月。法官又質疑為何案中找換店會聘用案底纍纍的被告,辯方解釋店方當時因心急請人,故沒核實清楚被告的背景。

案件編號:DCCC 9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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