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下月七日,會就專上教育委員會提出加強監管自資院校建議召開特別會議,已向委員會提交回應的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以及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和城大專上學院,都對部分建議內容有保留。前者擔心公開更多財務細節會削弱市場競爭力,後者則指要求自資院校定期評核管治委員表現難以實行。

細節涉敏感資料

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早前公布的「自資專上教育界別的管治及質素保證—本地及國際的良好規範」研究報告,提議在本港自資專上院校實行一套自願遵從的作業守則。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向立法會遞交的文件指,理大的綜合財務年報內已包括該校的財務狀況和表現,若要校方進一步公開財務細節,而有關數據難免會涉及一些與市場競爭有關的敏感資料,在不了解學院整體計劃或長遠發展狀況下,可能會對數據有誤解。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和城大專上學院認為,報告提出對管治機構進行「委員定時表現評估」難以執行,因為委員大多屬榮譽性質,而且地位崇高,可行性值得斟酌。

香港自資院校學生聯盟促請港府修改《專上學院條例》,加強對自資專上院校的監管,規定學生代表能參與校董會及教務委員會等最高決策會議,同時要求各自資院校以財政年報方式,公開財務狀況,以及定期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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