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五歲兼職小提琴男導師在屯門琴行單獨向七歲女童授課時,涉以手指彈綱琴般撩撥她下體,女童下課後立即將事件告訴母親,其母翌日報警。涉案導師被控一項非禮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被告鍾震南

被告鍾震南,被控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屯門區一間琴行內,非禮女童X。X的母親供稱,當日X於下午六時半到琴行跟被告學琴,她在琴行外等候,半小時後X下課。X即投訴說:「頭先鍾SIR摸我嘅私隱部位。」並示範對方用右手放在她正面下體位置,X還說被告先後摸她三次。X母本想帶女兒折返對質,但因琴行已關門,遂先行返家,翌日報警。

案件編號:FLCC 5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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