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市民聲稱響應特首梁振英的呼籲,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專程到一度被「佔領」的旺角消費,欲為商戶和食肆打打氣,惟抵達西洋菜南街後卻發現幾乎所有商舖都落閘,結果購物不成反而白白浪費車錢及晚飯錢。該名市民為此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梁振英索償共八十七元。案件昨日提訊,惟申索人卻未有到庭,審裁官下令將案件剔除。

申索人何慧琪(譯音),被告人梁振英。入稟狀指,梁振英曾透過媒體呼籲市民,在被佔領的街道和地區恢復秩序後,到該些地區消費為商戶打氣。申索人因應梁的呼籲,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專程到旺角消費,惟發現該處幾乎所有商舖都落閘,警察又不准巿民在彌敦道逗留,她聲稱浪費了專程到旺角的車錢及飯錢,包括乘港鐵來回葵芳與旺角的兩程分別八元五角車費,及晚飯錢七十元共八十七元。

案件編號:SCTC0464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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