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僱主疑不滿印尼女傭向其愛犬揮舞掃帚,涉嫌用菜刀斬傷印傭的無名指至骨折,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法官裁定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否認斬傷印傭,反指當日上班時收到中介公司的來電,聲稱她打傷印傭,被告不滿遭「生安白造」,遂主動報警。控辯今日進行結案陳詞。

被告顏淑慧(右)被裁定表證成立,她自辯時否認斬傷事主。

被告無暴力傾向

任職牙科診所經理的被告顏淑慧(四十歲)作供指,去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曾指示女事主Anis Andriyani(二十六歲)在港島薄扶林花園住所清潔,自己則在九至十時離家上班,她離開前家中並無異樣,也不見犬隻向事主吠叫。但被告之後在工作的診所,接獲中介公司職員來電,對方指收到被告曾打事主的投訴,因此望擺平事件。被告指當時聽罷反應甚大:「有乜事要擺平?」及後大廈保安也向她致電查問,指事主流血,被告決定報警。此外,辯方傳召被告的僱主李惠信牙醫任品格證人,指被告並無暴力傾向。

控方則傳召法醫林衛國任專家證人,林稱,一般非自殺的自殘個案都是傷口淺,較少有生命危險或永久傷殘;惟本案事主的左手無名指骨折,肌肉筋腱遭切斷,因此認為事主沒有典型自殘的特徵,但林不能完全排除事主自殘的可能。

案件編號:DCCC 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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