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毒癮無業漢於去年七月九日藉詞介紹工作,誘騙十六歲女街坊到其深水埗富昌邨住所,禁錮兩個半小時。期間他播「鹹片」逼對方一同觀看,又非禮她,企圖脫去對方校裙及利誘她口交。事件報警後,無業漢持刀與警員對峙,最終被警員破門入屋制服。三十八歲被告陳嘉俊早前在區院承認非法禁錮、非禮和刑事恐嚇等六罪,被告有三十四項案底,包括傷人、搶劫和藏毒。法官昨判刑時引述精神報告,指被告性慾強,雖屬首次干犯性罪行,但重犯機會高,遂重判他入獄四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 9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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