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立法會周三召開今年第二次會議,但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有議員就賴主席突然要求開多半個鐘,又有人鬧泛民議員無啦啦要記名點票。據聞秘書處為防止流會情況再次發生,就提議咗新招,將周三嘅大會提早喺晚上八點完會,有乜嘢傾唔完就周四續會,聽講大部分議員都舉腳贊成。不過,開會係議員嘅職責,咁樣「斬腳趾避沙蟲」就啲議員,咁不如薪津都按比例扣減啦!

秘書長陳維安尋日就去咗泛民主派飯盒會推介新措施,佢就當然唔會話「你班人信唔過,所以要提早完會」啦,佢曉以大義,話平時十點鐘完會,秘書處職員要執嘢執到十二點鐘先可以放工,第二日續會,又要提早兩小時準備,即係七點就要返工,所以提早完會,可以畀秘書處職員多啲時間休息。

據了解,不論建制派或泛民議員都表示贊成,其實班議員個個都想提早收工,依家有得名正言順早走,又點會反對呢?不過,為咗遷就班懶惰議員,會議時間已經愈縮愈短,仲記得十幾年前,啲議員要通宵開會都唔會有咩怨言,依家開多半個鐘都大條道理要流會,點解議員人工愈來愈高,責任心反而愈來愈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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