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平安,邊個唔想吖,尤其係揸車司機,更加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不過咁,今時今日搵食艱難,職業司機一日踩足十幾粒鐘閒閒哋,想打醒精神一啲都唔容易,一個唔小心,隨時搞出人命o架。

話口未完,又發生恐怖奪命車禍嘞。話說一輛九巴沿沙田大涌橋路駛往馬鞍山方向嗰陣,突然攔腰撼向對面線一輛的士,再引發數車連環相撞,的士司機最終傷重不治,仲有十九人受傷。警方話喎,巴士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正調查係咪有人衝紅燈肇禍。

車禍真相如何,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據講今次事件可能同有人長時間駕駛有關,被捕車長揸嘅係「特別更」,專門喺上下午繁忙時段駕駛,司機早上七點就要開工,踩到中午十一、二點先可以休息,直至下午四點再開工,收工已經晚上九點。換言之,全日工時長達十四小時,你話嘞,金屬都有疲勞嘅時候,何況係血肉之軀吖,吓話?

咪以為中間有得休息好着數呀,正如工會代表話齋,九巴冇休息室提供,司機返屋企匆匆填肚就要趕返嚟開工,連車錢都蝕埋,行內俗稱呢更係「打仗車」,可想而知幾惡頂。工會仲話,公司為咗節省人手,不斷諗縮數,借重組路線為名,「特別更」愈開愈多,不時要司機「朝五晚七」、「朝九晚十一」,實行將司機用到盡咁話。

冇計喇,根據運輸署同巴士公司制訂嘅指引,只要司機每日最長工時唔超過十四小時,工作滿六小時最少有三十分鐘休息時間,咁就符合法例要求,巴士公司攞正牌咯喎,仲唔將司機榨到盡咩。之但係,唔犯法係咪就等如啱晒呢?要知道司機唔止關係到巴士上嘅乘客安全,仲影響埋其他道路使用者,唔夠精神嘅話,真係攬住一齊死嘅咋。

正所謂,子雖不殺伯仁,伯仁因子而死。發生交通事故,司機固然有責任,唔通巴士公司就冇責任咩?呢,前排先有司機投訴,去九巴外判醫療中心睇病後,醫生畀藥唔畀假,搞到司機食藥後昏昏欲睡,差啲出事!今次車禍同司機嘅精神及身體狀況係咪有關,真係要查過先知嘞。

講開又講,巴士公司難辭其咎,負責監管嘅運輸署一樣冇可能置身事外,如果唔係官老爺不監不管,邊有咁多車禍發生吖,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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