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前為開發內地南沙的生意,而成立「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眾股東認為該公司持有過多現金,去年召開特別會議,決定將該公司的股本,由三十一億五百萬元削減約十一億五千萬元,最終減至約十九億五千三百餘萬元,用來分給二十五名股東,每人最多可分得五千萬元。該公司昨於高院要求批准削減股本申請,由於長房女兒霍麗娜反對申請,法官將案押後三個月,讓麗娜向法庭提交反對理據。

霍麗娜反對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申請削減股本。(資料圖片)

指違反股東協議

申請人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於去年八月四日由霍英東二房兒子霍文遜主持該次特別股東大會,當時通過特別決議,將該公司的股本減至約十九億五千三百餘萬元。該公司現時每股價值一千元,削股後每股最多會減少三百七十一元。若獲法庭批准後,削減的股本會支付予各股東。

申請人律師昨透露,公司有一筆三十億元的股東貸款被轉為股本,股東們認為申請人所持的現金比實際需要為多,決定削減股本。惟霍麗娜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削減股本做法違反股東協議,並質疑有部分款項可能屬於霍英東遺產,故在會中投票反對。麗娜昨沒出席聆訊。

該公司現時的二十五名股東中,二十二人各持十三萬五千股,當中包括霍英東及其十三名子女。按公司股權,削減股本後,該二十二名股東每人可分到五千萬元。而霍英東生前好友何銘思所持股分比他們少兩股,另兩名股東各持一股,故餘下的五千萬元由該三人分取。

案件編號:HCMP 23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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