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歲女童在五年前與母親由內地來港定居,租住位於粉嶺的劏房單位期間,女童指稱於去年三月至六月時,劏房男業主疑趁她母親不在家時,涉嫌五度強姦她,而業主每次均無使用避孕套,更恐嚇若女童張揚事件會殺害她及其母。去年六月中,其母帶女童往美國探望女童父親,期間女童向母透露事件,本月初母女回港後報警。被捕業主昨於粉嶺法院提訊,暫控一項強姦罪,毋須答辯,繼續還押至本月二十三日再訊,以待女童進行認人手續。

報稱商人的被告鍾添湖(四十七歲),被控於去年三月某日在粉嶺某劏房單位,強姦當時年僅十歲的女事主X。據了解,被告涉嫌趁X母外出時將事主強姦,X母後來得悉事件後,曾發電郵向被告質詢,被告起初沒回應,及後被告涉嫌分兩次將共十萬元存入X母的銀行戶口,聲稱是為幫助X一家解決生活困難及給錢事主「買嘢食」。

案件編號:FLCC 3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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