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育輝報道】鄉郊土地糾紛時有發生,近日元朗牛潭尾有多間位處出租土地的牌照屋竟突被「剷走」,土地更遭佔用,屋主分別向警方及地政署求助卻未獲正視。地政署事後更指牌照屋因已被拆而須剔除牌照,令屋主求助無門。法律界人士指土地上的建築物屬私人財產,應獲法例保障,立法會議員則狠批部門未有認真處理個案,要求盡快介入調查事件。

佔用人以圍板圍封至馮先生家人租用的土地上。

被佔用的官地放有建築物支架,地政署證實屬違規建築。

有工人正在被佔用的官地上大興土木。

馮先生的祖父在元朗牛潭尾村租用政府土地多年,並於土地上建有四間合法的牌照屋。及至去年十月,馮發現其中三間牌照屋被夷為平地,租用之土地與毗鄰未出租的政府土地亦遭人佔用,「四間屋有三間畀人剷咗,遲多少少應該全部都剷晒!」馮即時報警,惟警員到場了解後,竟指佔用人持有律師樓買賣合約,認為事件屬土地使用權糾紛,需轉交地政署跟進。

及後馮擬向地政署提交佔用人資料及涉嫌買賣政府土地的律師樓資料,職員竟拒絕接收,更反指馮作為土地牌照持牌人,有責任妥善管理牌照土地及構築物,「我已經即刻報警,警方又拋個波畀地政,我都上埋門交資料畀佢哋,可以做嘅都做咗啦,佢哋居然連資料都唔收,仲話我唔妥善管理土地要取消我哋個牌,真係好無辜!」

警方指不涉刑事

警方發言人承認,去年曾接獲相關投訴,但經調查後認為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故轉介予地政署跟進。

地政署發言人則證實,出租土地上有三間構築物早前遭拆卸,日前再巡查時亦見上址出租及未批租政府土地被鐵閘及圍板圍封,內有未經批准的建築工程,已於現場張貼通告,飭令佔用人停止佔用政府土地。發言人強調,政府土地牌照持有人有責任妥善管理其牌照所涵蓋的土地和構築物,否則地政署會採取管制行動,由於涉事牌照三間構築物已被拆除,地政署亦按程序在牌照範圍中剔除。

「土地問題係複雜,地政署有責任釐清業權,之後警方亦有責任做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志祥指出,新界土地糾紛時有發生,當中不乏涉刑事成分,認為部門有責任協助市民調查及跟進事件。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土地牌照或非實質個人財產,惟土地上的設施及建築物屬私人財產,應獲法例保障,認為警方應循刑事方向調查,「成間屋畀人移除咗,好明顯係盜竊或刑事毀壞,因為一板一木都係私人財產,依家成間屋都畀人剷咗,冇理由會當土地糾紛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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