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和香江府衙在「不妥協、不流血」方針下,達到了「和平清場」、擺平「佔中」之目的,一場政治風波和危機「安然度過」,朝廷和香江府衙也贏得了一場民心之戰、法律之戰。

然而,香江反對派的實力並沒有甚麼損失,儘管在多次清場行動中,捕快拉了數百「滋事分子」,而在清場之後,也拉了一些「幕後黑手」,但是大家都清楚,這些都不會減低反對派今後的「搞事」能力。如果有機會,如果他們認為需要,仍然隨時可以發起「抗爭運動」。

對此,朝廷和香江府衙頗為憂慮。如果反對派的實力不減,他們必然會「尋機搗亂」,那麼香江將永無寧日,府衙施政必受影響。弄着弄着,反對派還可能「不斷壯大」。須知道,今次他們搞出了那麼大的風波,公然「知法犯法」,自身並無大的損失,這會令他們更加「膽大妄為」也。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內地,朝廷早就絕不手軟,務必要展開「徹底鎮壓、除惡務盡、斬草除根」之行動,務必要「從重、從快、從嚴處理」也。

然而,香江實施「一國兩制」,鎮壓、清算也就大受「約束」,內地那套難以在此搬用,只能按照香港法律辦事。而香港法律一直「缺失」國安法,對「佔中」這類「犯法行為」不能治以重罪,最多關一下就放掉,難起「阻嚇」、「嚴懲」作用也。

更無奈的是,香江法治的「運作」架構是,府衙「清場」,捕快抓人,「行政」這一塊到此為止,是否判罪則由司法話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