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佔領行動發生後,有多名聲稱受影響而有金錢損失的市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分別向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佔中三子」、雙學成員與泛民人士索償。由於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要求將案件轉往高院審訊,小額庭審裁官最終下令,將相關的十一宗小額申索個案,轉往區域法院作民事索償審訊。司法機構昨正式將有關個案轉介,等候排期,惟暫未有聆訊日期。

被告包括三子黎智英

這十一宗案件的原告,包括有的士司機、小店老闆及商販組織負責人等,眾被告中,黎智英有兩案在身,而「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則被控最多,共有九名原告把朱列為被告。而另外兩子戴耀廷及陳健民,則被八名原告控告。此外,學聯及其成員周永康、岑敖暉、梁麗幗;學民思潮及其成員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他所屬的職工盟,以及立法會議員梁家傑,都分別遭數名被告要求賠償。十一宗案件的申索金額,共十一萬七千多元。

這十一宗案件全都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對上一次提訊是在本月五日。當時共有十八宗個案,但有七宗的申索人沒有到庭而被法庭剔除。被告之一的戴耀廷要求將餘下十一宗案轉交高院審理,雖然申索人反對,但審裁官最後認同案件涉及複雜理據及影響深遠,應當轉介較高級法院,但因高院訟費高昂,故將案件轉至區院審理。

案件編號: DCCJ 20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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