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同任職匯款代理的中年夫婦被指在○八至一○年的三年間,涉嫌以丈夫的中國銀行戶口,處理犯罪得益近七十二億港元,夫婦同被控一項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的財產罪,昨於東區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各准以二萬元保釋至二月十三日再提訊,屆時案件會進行交付轉往高院審訊的程序。

五旬夫婦被控洗黑錢,男被告昨推着坐輪椅的女被告離開法庭。

男被告蔡容枝(五十九歲)及需坐輪椅代步的女被告李月桂(五十七歲),同被控於○八年一月一日至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串謀李錦上利用首被告的中銀戶口,處理共七十一億九千八百九十多萬元的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ESCC 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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