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十二人涉嫌於去年十一月底,阻礙警方在旺角佔領區清場,事後各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由於該十二人將面對律政司的刑事藐視法庭之檢控,故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他們獲控方撤銷阻礙公職人員罪。部分被告申請訟費獲批,其中岑獲批五百六十八元九角,岑表示數額是「咁啱得咁蹺」,笑言是「唔要六八九」。

岑敖暉獲批五百六十八元九角訟費。

鄭錦滿應訊後繼續獲准保釋。

控罪指岑敖暉(二十一歲)等十二名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在旺角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控方昨指,各被告違反禁制令,損害法治和法庭權威,考慮到公眾利益,律政司決定控告各人刑事藐視法庭,故撤回本案。

其中十一名被告申請訟費時指,撤控全屬控方改變策略,與各被告無關,故要求取回訟費。裁判官最終批各被告獲二十五元至五百六十八元九角訟費,涉款共逾二千八百元。岑敖暉在庭外解釋,其五百多元訟費中,其中五百元是當值律師費用,六十五元是往法院的車資,餘下是影印費,是「咁啱得咁蹺,唔要六八九」。

「四眼哥哥」續保釋

另外,「學生前線」成員「四眼哥哥」鄭錦滿(二十六歲)等七人,被指清場後在旺角「鳩嗚」(購物)時涉嫌鬧事和衝擊警方,事後分別被控襲警或阻差辦公等罪,眾被告均不認罪,法庭將七宗案件押後於二月至三月期間再審理,眾被告續准保釋,而他們被限制踏足旺角的「禁足令」亦獲撤銷。

案件編號:KCCC 4177、4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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