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法團逼花錢聘專家周旋
除了永華大廈GH及JK座外,原來本港仍有不少樓齡逾三十年的大廈,因為響應「樓宇更新大行動」而需要增添消防設施,不過當中就有大廈因為先天原因無法滿足消防的要求,最終令維修工程受到影響。
有消防工程專家就認為,很多舊樓無法完全做到現時法例要求,惟有關部門處理官僚,大廈業主需額外聘用專業人士與部門周旋,才能以折衷方法提升消防設施。
本報早前曾經報道,於一九五九年入伙的深水埗福榮街二十三號及黃竹街三十三號的唐樓,因受到消防水缸問題拖累,令整棟大廈無法完成維修,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盧先生表示,在申請消防水缸接駁供水的一個月後,工程接近竣工時,消防處才向承建商提出反對,指天台舊水箱容量僅一萬二千升,必須新置容量一萬八千升的新水箱。不過,業主擔心再建水箱會加重大廈負荷而塌樓,新建的消防喉轆亦無法使用。
「消防、屋宇署好規範化,條例話要咁多就做咁多,但好多舊樓都做唔到部分要求,業主就要額外花錢請專業人士同部門解釋點解做唔到。」消防工程公司業務經理黃偉焯稱,「我哋就要搵人同部門開會,建議其他折衷方法去盡量滿足要求,又要等部門考慮建議,都會花多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