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官僚僵化 「靈活處理」得把口
對於被批評僵化,屋宇署回應指該等舊式建築物的消防標準與現時消防條例有明顯差距,故必須改善,當局職員亦曾聯同顧問及承建商到場視察,並已對部分工程表達意見。
屋宇署發言人指,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於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前建成的綜合用途建築物及住用建築物,必須提升其防火保障至較現代的標準,又指當局理解個別大廈或會受建築結構或空間所限,以致不能完全遵從有關規定,故此當局在不損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會以靈活和務實的方式處理每宗個案。
發言人又表示,為協助永華大廈GH及JK座業主遵從相關的消防安全規定,當局職員曾多次參與業主會議,向各業主、其聘請的顧問、與會的議員及其代表詳細解釋規定細節,曾於去年四月及十月到場視察,對部分工程提出意見,並會跟進相關的工程及提供進一步資料後,繼續積極考慮當中的困難及限制,以務實的能度檢收完成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