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即食湯包大行其道,包內更有已烹調的肉類甚至藥材,大部分更聲稱並無添加防腐劑。然而,有市民發現即食湯包食用期限竟長達兩年,質疑食用安全與營養價值。代理商指湯包以鋁箔袋包裝,能保存營養與鮮味;不過,學者卻稱預先包裝食品經高溫消毒後會流失營養,而食品內的藥材分量不明,難以保證療效。

學者指預先包裝食品經高溫消毒後會流失營養,消費者應按食用需要購買。

即食湯包內含肉類及藥材,聲稱無添加防腐劑,食用期限可長達兩年。

即食湯包只需放入滾水中加熱即可食用。

關德祺博士認為中藥材食品無標示藥材分量,難以確保療效。

「個即食湯包係前年買落嘅,入面有熟咗嘅豬、雞同藥材,包裝就寫明無添加防腐劑,但食用限期就去到今年六月,擺咗兩年仲食唔食得?」梁太於二○一三年八月美食節中購入數個中藥材即食湯包,包裝註明只需將湯包放入滾水中加熱即可食用。梁太指現時湯包雖仍在食用期內,但因儲存至今已逾年,擔心食用安全及流失養分,「政府有冇承認過食用限期,同埋有冇做過檢驗?」

不屬中成藥毋須檢測

有關湯包代理公司發言人解釋,湯包利用軟包裝鋁箔袋保鮮,使其可在常溫長期儲存,且無需添加任何防腐劑,能保存產品豐富的營養與鮮味,溫熱即可食用,一般保質期為三年,最佳賞味期是兩年。發言人稱,保質原理是將食品裝入與外界氧氣、光線,水分完全隔離的鋁箔複合袋中密封包裝,再經專用設備高溫高壓殺菌而成。

食環署發言人則說,香港法例並無規限食物的包裝方式,通過不同保存方法來處理的食物,其保存期限可以有很大差別,無論食物製造商選擇使用防腐劑或其他食物保存方法,亦有責任確保有關食物於保存期限內可供人安全食用。發言人證實,過去一年涉及經熱處理後即食預先包裝食物的投訴有十六宗,並分別發出兩宗警告及五宗檢控。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應用科學系高級講師關德祺博士表示,法例規定中成藥必須通過政府認可機構檢測,方可標示有效日期及成分,但此類湯包在法例上不被定義為中成藥,故毋須通過檢測。關認為此類中藥材食品無標示藥材分量,難以確保療效,「藥材係用分量做指標,飲完一包湯,根本唔知食咗幾多錢、幾多両嘅藥材。」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生物及化學科技學系客席副教授梁嘉聲博士指出,預先包裝食物經過高溫消毒處理後,食物中某些營養及維他命會有一定程度流失,且新鮮程度有限,消費者應按食用需要購買,「要方便就難免少啲營養,正如啲人買定罐頭,為預防打風時冇嘢食可以充飢,但嗰時唔會再講究營養價值。」

熱線3600 9988

電郵 socserv@on.cc

傳真3600 9900

WhatsApp/SMS 6500 6500

來函請寄:香港大埔工業邨大昌街23號東方報業中心東方報業集團投訴組收

個人資料絕對保密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

逢星期一至五見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